南亚东南亚研究院组织机构
宜宾学院南亚东南亚研究院直属宜宾学院党委领导,设直属党支部,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对研究院“三重一大”等事项负有权力和责任。研究院设院长、直属党支部书记,常设执行机构、业务指导机构——学术委员会。根据需要,研究院可内设国别或区域研究所。凡赞成宜宾学院南亚东南亚研究院章程的从事南亚与东南亚合作与发展研究相关工作的专家、学者、企业家、政府官员等各界人士,经自愿申请或在任学术委员提名,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后,可成为本研究院特聘或兼职研究员。热心支持本研究院活动并为研究院做出贡献的国内外各界人士,经研究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学校党委备案后,可授予名誉院长(主任)或其他名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