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推进澜湄合作

作者:雷小华 时间:2019-05-10 点击数:

【作者】雷小华

【单位】广西社会科学院东南亚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博士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2019年04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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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推进澜湄合作

作者:雷小华

  短短一年多时间,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成效和影响都远超预期,不仅为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经贸合作搭建了联系纽带,也为澜湄合作注入了新动能。


  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成效斐然

  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最初开始叫南向通道,2018年11月李克强总理访问新加坡,签署“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谅解备忘录(下称《谅解备忘录》),南向通道改名为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同时,《谅解备忘录》的签署也标志着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是中国同新加坡政府间合作项目,从重庆经广西北部湾至新加坡的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重点项目。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以重庆为运营中心,以广西北部湾为陆海联运门户,以沿线国家和我国西部相关省区为物流关键节点,是将“一带”与“一路”更好连接起来的重大战略工程,是“一带一路”向纵深发展的新拓展、新工程,是对内连接中国西南和西北,对外连接东南亚、中亚、西亚、欧洲的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自2017年4月组织首趟海铁联运测试班列以来,社会反响很好,于9月正式启动常态化运行。目前,陆海新通道建设进展非常迅速,各方积极性也很高。迄今,国内已经有10个省区参加,合作建立了运营公司,相关省区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各相关部门也签署了行业合作备忘录,运行了5条线路,开行了4条“天天班”线路,即北部湾港至香港、北部湾港至重庆、北部湾港至成都、北部湾港至昆明。2018年,北部湾港海铁联运班列累计开行1154列,到发57871标箱,在陆海新通道带动下,北部湾港集装箱吞吐量完成290.2万标箱,同比增长27.4%。随着陆海新通道建设的加快发展,澜湄国家对新通道建设表现出了极大兴趣。2018年5月,越南工贸部副部长陈国庆专门带队赴重庆、广西考察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泰国地方政府代表团也几次带队到广西、重庆考察。中菲已经达成了加强“陆海新通道”建设合作共识。


  为澜湄合作注入新动能

  随着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的加快,未来澜湄合作将会取得更多互利共赢的成果。

  首先,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会进一步促进区域内的互联互通。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以跨境铁海多式联运为主要运输方式。同时,大力发展跨境铁路运输、跨境公路运输、跨境公铁海运输等多种方式,相互补充。特别是随着中老铁路的建成和中缅“人字型”经济走廊建设的加快,将大大丰富澜湄区域互联互通网络。同时,对物流运输效率提升的需求将会刺激和倒逼区域内的互联互通水平。

  其次,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将会促进区域内国际产能合作。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的建设将加快区域内人才、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的跨境流动,从而优化澜湄区域内的资源配置,加速投资、贸易自由化进程,加快区域间的货物和服务产品流动,直接促进澜湄国家提升产能和产业发展,助力澜湄国家扩大对中国的进出口和外商直接投资。

  再次,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将助力区域内农业发展和减贫进程。经济发展首先要商品出得去。澜湄国家都是农业国家,主要出口商品为农产品,中国是其最主要的出口对象。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为澜湄国家农产品出口和中国消费者便利购买澜湄国家农产品提供了更便捷、更实惠的物流选择,从而使两者得到更好对接,实现互利共赢。同时,农业的发展,产业的提升也为区域减贫提供了持续动能,大大提升减贫效果。

  最后,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助力澜湄人文交流,为建设澜湄命运共同体做出重要贡献。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遵循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原则,包括农民、贸易商、投资商、物流运输服务者、消费者以及其他相关服务提供者等大量不同类型的市场主体因新通道建设而相互联系在一起,有了更多的共同利益,通过交流加强合作,增加了互信。每年在中国—东盟博览会、西博会、兰洽会等会展期间举办的新通道供应链圆桌对话会、推介会等系列论坛、活动,在为新通道提供智力支撑和商务交流的同时,也直接促进了区域内智库、媒体、教育、非政府组织等领域的交流与互动,从而为稳定周边关系,构建澜湄命运共同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对澜湄国家参与新通道建设的建议

  一是大力呼吁,积极加快参与国际合作机制建设。建议在澜湄合作框架下,中国和新加坡两国牵头加强第三方市场合作,澜湄国家和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就新通道建设国际合作机制的原则、各个国家的地位与作用、利益分享等进行积极磋商,条件成熟时,正式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建立国际合作机制,为合作提供基本遵循。

  二是要加快与中国的互联互通建设。一方面是要加快中老铁路、中泰铁路、中缅公路、沿线港口建设等跨境铁路、公路、港口、口岸、物流园区、无水港等基础设施软硬件建设,提升互联互通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在现有的条件下,鼓励企业积极利用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组织货源、航线和运输线路等合作,努力开辟更多航线、更多运输线路、更多运输模式,起到示范引领和早期收获的作用。

  三是加快建立和完善实体平台公司。推动澜湄国家加入或组建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合资平台公司,以调动合作的积极性,吸纳各类优势资源,促进新通道建设发展。

  四是依托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扩大澜湄国家与中国的贸易额。鼓励澜湄国家积极抓住中国扩大对外开放,扩大进口,不追求贸易顺差的机会,积极利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南亚博览会、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贸易合作平台,加大对中国市场的开拓力度,赢取更多商机,扩大商品出口。

  五是依托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加快国际产能合作。建议澜湄国家积极利用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提升相互投资额,鼓励各自国家有实力的企业赴区域内其他国家开展投资兴业。加强农业全产业链合作,包括品种改良、标准化种植、可追溯系统的建设、农产品深加工、物流运输、现代物流园等。创新合作模式,诸如港口的相互参股。在区域内推动“飞地经济”的发展。比如,尝试在越南岘港建设老挝“飞地园区”,在广西沿海地区建设澜湄国家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物流和加工园区。依托中老经济走廊、中缅经济走廊在云南建设澜湄国家“飞地园区”。加强与日本、韩国、新加坡等第三国合作推进“飞地园区”、物流加工区建设,甚至可以成立合资运营公司,推动陆海新通道的新发展。

                          (作者系广西社会科学院东南亚研究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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